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工资不仅是汗水换来的报酬,更是家庭的希望与生活的保障。然而,总有一些老板和企业主试图挑战法律底线,能拖就拖,能赖就赖。请注意,国家法律早已为这种行为准备了“终极锁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不仅是民事纠纷,更是刑事犯罪!
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简单来说,就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案例展示
2022年至2023年10月,单某某在经营某餐饮公司期间,拖欠在该餐饮公司工作的40余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2023年10月中下旬,单某某离开北京并拒绝接听、回复工人讨薪的电话、信息,多名员工因向单某某讨薪未果,到人力社保局投诉。人力社保局于2023年12月25日向单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单某某仍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025年1月6日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单某某提起公诉。2025年7月14日,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单某某继续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四个条件:
1.拖欠的必须是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绩效、提成、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劳动所得;其他的经济类赔偿金、补偿金除外。
2.有主观故意行为逃避支付或拒不支付的:以转移资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却故意不支付的。
3.拖欠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即构成数额较大。(具体情形根据各地高院要求不同所属也不同,所以要具体参照各地方规定执行。)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20000元以上;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累计金额在3万-10万以上。
4.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这是刑事立案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受到拖欠工资的侵害时,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单位收到该指令后,在限定期限内仍拒支付的,才构成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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