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没有“安全距离与剂量”,任何接触都可能让人滑向深渊,拒绝“第一次”,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
近日,本院办理的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依法提起公诉,张某某因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刑。
2024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在其经营的寄卖行内容留红某某、李某某二人吸毒,冰毒和吸毒工具由红某某提供。
2024年10月4日晚20时,被告人张某某在其经营的寄卖行内容留红某某、马某某二人吸毒,冰毒由张某某和马某某提供,吸毒工具由高某某提供。
2024年10月5日,被告人张某某在其经营的寄卖行内容留高某某吸毒,冰毒与吸毒工具由高某某提供。
2024年10月15日,被告人张某某在其经营的寄卖行内容留李某某、红某某、马某某、高某某吸毒,所吸冰毒由马某某提供,吸毒工具由高某某提供。
毒品犯罪,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毒品是社会的毒瘤,国家禁毒的决心坚定不移。通过案例,我们很痛心的看到一个步入而立之年的社会中坚力量,在本应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的年纪,却因一时玩乐误入歧途,罔顾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为谋取非法利益,不仅自己涉毒,还容留他人吸毒,不仅危害了他人的身心健康,更是打破了多个家庭的幸福与宁静,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容留他人在其住所范围内吸毒,为毒品泛滥提供场所,助长吸毒恶习蔓延,会使更多无辜者陷入毒瘾深渊,导致家庭破碎、社会秩序混乱。作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理应清楚毒品犯罪的严重后果,决不能铤而走险,漠视法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希望广大群众,坚决抵制毒品,珍爱生命,向毒品说不!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北桥北东侧500米 邮政编码:0291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