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新学期开学季,扎鲁特旗检察院未检办携手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带来了“新课程”,为新学期保驾护航。9月11日,扎鲁特旗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张静来到扎鲁特旗职业教育中心,为200余名同学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本次课程聚焦聚众斗殴、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校园多发罪名,结合办案实际,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检察官是做什么的?
“公安负责抓人破案,法院负责审判定案,而检察院,是中间那道‘关口’。”讲课一开始,检察官先向学生们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出庭公诉,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让学生们了解到,检察院不仅是指控犯罪的机关,更是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的重要力量。
犯罪离你有多远?
“年龄不是免罪金牌”
针对部分学生存在的“未成年人犯罪没事”的侥幸心理,检察官详细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14至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严重罪行的,要负刑事责任;12至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纵容犯罪!”检察官的话掷地有声。
三个真实案例,三个高发罪名
帮信罪
帮信罪——“只要借张卡,轻松赚几百?”检察官讲述了一名职校学生为几百元好处费,将银行卡和手机号出借给诈骗团伙,最终涉案流水高达上百万元,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的案例。“你为了几百块钱,换来的是几年刑期和伴随一生的犯罪记录。”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兄弟受欺负了,必须帮他出气?”检察官播放了一起校园内约架视频。双方各自叫来“兄弟”,持棍棒在校门口大打出手,最终所有参与人员均被以聚众斗殴罪起诉。“为所谓的‘义气’触犯法律,不仅自己坐牢,还要让父母承担高额赔偿。”
盗窃罪
盗窃罪——“偷个电瓶车、顺部手机,案值小就没事?”检察官特别提醒,根据刑法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属于“多次盗窃”,不管总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习惯一旦养成,人生档案上就会留下‘盗窃罪’的污点。”
检察官用真实发生的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法治教材。
课堂尾声,检察官送给孩子们三句话:
面对”快钱“诱惑,不贪不信!
面对“冲突”场面,不约不战!
面对”拉拢入伙“,不盲从!
未来,扎鲁特旗检察院将在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定制差异化普法课程,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