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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禁牧利生态 检察公益护青山
时间:2026-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野生植被群落的山杏林里,在禁牧期禁牧区怎么出现了羊群?”扎鲁特旗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取证的路途中发现了存在违法放牧行为。

山杏林是扎鲁特旗的主要野生植被群落,全旗拥有380万亩的天然山杏林,居全国旗县之首,号称“全国山杏第一林”。同时,扎鲁特旗拥有1828万亩的优质草牧场和800余万亩林业资源,素有科尔沁草原“后花园”之称,是科尔沁草原的天然氧吧,也是通辽北部最重要的生态屏障。以山地草原为主的自然风貌更是赋予了她独具特色的草原风情,赢得了“中国最美的山地草原”的美誉。

然而,扎鲁特旗范围内在禁牧区禁牧期内偷牧现象时有发生,承办检察官核实案情后,意识到这是一项常态化工作,立即组织部分苏木镇政府就镇域内生态保护问题召开案件磋商会,为辖区内生态受损公益问题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厘清了生态保护职责,形成了一致的整改意见,相关行政机关均表示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常态化推进违规放牧的治理与监管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得到保护。202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印发了《内蒙古检察机关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按照办案指引的相关要求,近日,我院在持续跟进案件效果的同时进行了案件“回头看”。

检察公益护青山

案件涉及的苏木镇,2025年6月以来,重点围绕“线上+线下”双线并进,联合旗林草中队在香山镇等集贸市场、商店、饲料专卖、牧铺、大型养殖户等重点场所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6次,悬挂宣传条幅和发放宣传单3700余份,覆盖群众12000余人次,重点是利用公众号、微信群推送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法规,引导群众算好“生态账”和“经济账”。

针对存在的违规放牧、偷牧夜牧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6次,对辖区46个嘎查全域开展拉网式排查,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对现场劝导教育拒不配合的放牧者依法依规处置,累计制止违规放牧67起,劝导教育牧民41人次,进行行政处罚494人,处罚金额2075640.00元。

检察机关依托检察监督职能,严守法律规定、压实监管责任,既取得规范放牧的法律效果,又有服务生态治理大局的政治效果,更有震慑违法行为、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收获良好社会效果,切实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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