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以案说法”宣传教育,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本院开展关于毁林毁草案件专项检察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院党组将集中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负责业务部门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严格按照全区检察长会议要求,严厉打击“毁林毁草”等方面的犯罪。针对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由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集中管辖的特点,本院加强与通辽市铁路检察院的“一对一”专项辅助,进行案件会商,共同研究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办案工作指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定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相关犯罪案件“当捕则捕、该诉即诉”。
突出“从严”惩治,“从快”办理。本院将打击毁林毁草犯罪作为重要任务,由第一检察部专门负责业务办理,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进行攻坚,设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托本院《刑事案件轻重分流工作办法(试行)》对相关案件优先处置、优先查办,大幅提升办案效率,部分案件可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深化“地铁协作”机制。为破解铁路检察院与案发地信息不畅的难题,本院推进“地铁协作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如,设立办公室,接通检察2.0内网,指派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协助开展案件取证、文书拟制送达、远程提审、认罪认罚具结等工作,自“地铁协作办公室”成立以来,已协助办理案件39件,协助送达法律文书100余份、调取证据5次、协助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16人次,实现了与铁路检察机关的常态化联合办案,显著提升了办案效率。
做实“刑事+检察建议”一体化办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照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向案件集中多发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一份。本院积极梳理近三年来“毁林毁草”案件办理的特点、案发地、案件类型,制发关于草牧场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检察建议,督促当地加强普法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加强执法检查,补齐制度与管理方面的短板,加强沟通与配合,形成保护环境资源工作合力。
本院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将法治宣传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深化以案释法,送法到老百姓家门口。本院依托“萨日朗”公益普法平台,检察人员深入鲁北镇中华广场、嘎达苏种畜场、义和碑村、格日朝鲁苏木等地,结合具体案件开展普法宣传四场,制作并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普法途径。本院利用官方微信平台开设“毁林毁草普法专栏”“扎检说法,微微道来”版块,发布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八期;大屏幕滚动播放关于“毁林毁草”相关法律法规千余次。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扎鲁特旗检察院将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不断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