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夏日的蝉鸣渐弱,秋风的曲谱已悄然翻开,新学期悄然来到了,为了更好地保护祖国的幼苗们,扎鲁特旗检察院开设未检普法专栏,准备好了开学普法第一课,用法律知识为孩子们的新学期保驾护航!
第一问:法律上的“未成年人”指的是谁?
答: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这是一个非常基础且重要的概念。无论孩子是刚出生的婴儿,还是即将步入大学的高中生,在法律上,他们都被统称为“未成年人”,受到《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的特殊保护和关爱。
第二问: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呢?
答:简单来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全方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设在检察院里的“儿童医院”,但这里的“医生”(未成年人检察官)治疗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孩子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他们的核心工作是“双向保护”:
1.保护无辜的孩子: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受到伤害的孩子提供法律庇护。
2.挽救犯错的孩子: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重回正轨。
第三问:未成年人检察具体都做些什么呢?
答:他们的工作远比想象中更丰富,主要包括四大块:
*刑事检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比如虐待、性侵、校园欺凌等)。
*民事检察:监督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比如变更抚养权、追索抚养费等,保障孩子的民事权益。
*行政检察: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如教育局、民政局)是否依法履行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公益诉讼检察:当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例如,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检察机关会站出来,通过法律程序督促整改。
此外,还有非常重要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
学校、家长和检察机关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心圆”:家庭是基础守护,是第一个课堂、第一任老师。学校是关键守护,传授知识的同时更要立德树人。社会是协同守护,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司法(包括检察院)是最后一道屏障,是强有力的保障性守护。只有共同努力,形成多部门多主体的联动保护机制,才能实现“1+1+1>3”的效果,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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