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是每个人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任何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的行为,都是触犯国家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提醒广大群众应学法、知法、守法,在需要某证件时应在国家机关办理,或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获取所需的证件,切莫采取“走捷径”的方式而触碰法律红线。
2024年3月份,张某某因其本人没有驾驶证,遂产生了变造驾驶证的想法,张某某将其拾到他人驾驶证上的一寸白底照片替换为自己的一寸白底照片并随身携带。2024年8月7日,张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国道304线672公里处,因其驾驶的车辆涉嫌超载,执勤民警让张某某出示驾驶证,张某某将其变造的驾驶证出示给执勤民警,被查获到案。
最终,张某某犯变造身份证件罪,被法院依法判决。
魏某某因之前犯有危险驾驶罪,其驾驶证件被吊销。2021年1、2月份,魏某某看到在小区院墙上有办理假证件的广告,遂联系购买了假驾驶证件。2023年12月8日,魏某某在3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扎鲁特旗交通警察大队额日格图中队时,因逆行被拦停,其向民警出示之前办理好的假驾驶证,被查获到案。
最终,魏某某犯买卖身份证件罪,被法院依法判决。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危害
伪造、变造、购买假证件的行为不仅影响社会诚信建设,也会扰乱公共秩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在日常生活中上学、找工作需要某种资质时,还需通过正当途径获取相应资质,国家机关证件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要通过伪造、变造、买卖假证件的方式,更不要利用它们来获取非法利益,一经发现,必然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示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在日常生活中,要依法考取驾驶证,合法驾驶准驾车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自觉抵制办假证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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