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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2月20日 付强)
时间:2016-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0日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府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注重工作创新,强化依法履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98件117人,同比上升16.3%和26.9%;提起公诉238件341人,同比上升28.2%和28.5%,有罪判决率为100%。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起诉4人、不批准逮捕29人。

进一步畅通和完善来信、来访、电话接访“三位一体”的群众诉求渠道,加强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举报宣传等工作,做到热情文明接访,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认真执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检矛盾纠纷。开通了远程接访系统,实现了全市首例与高检院远程视频接访,既方便了上访群众,也为息诉罢访提供了远程交流平台。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185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30件(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立案监督线索3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打破科室界限,整合办案资源,突出整体作战优势,形成了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密切、运转高效有序的侦查模式,办案效果明显提升。2015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其中贪污案8件11人、渎职犯罪1件3人,通过办案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职务犯罪。

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切实把检察工作与全旗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调查10次、案例分析4次、警示教育35次,参加人数近1600人;开展预防咨询3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次。组织开展了“农村牧区换届选举职务犯罪预防”主题宣讲活动和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深入苏木镇场开展集中宣讲,发放宣传资料,走访群众,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积极配合通辽市检察院开展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受教育人数达到500余人;投资110余万元,建成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三、依法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追捕3件7人;追加起诉10人、追诉漏罪8件,均获有罪判决。提起刑事抗诉2件,均得到市院支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制发检察建议6份、提前介入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5次,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件。强化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落实了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过程、执行“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加大执行监督力度,着重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维护了法律尊严。

认真开展监所日常检察工作,对旗看守所羁押的在押人员“进、管、出”情况进行监督,着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全年召开联席会议12次、联合大检查12次。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书3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均被采纳。认真开展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采取对社区矫正工作台账进行监督检查、同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人员等措施,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积极参加上级举办各类培训。全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78人次,投入培训经费6万余元,极大地提升了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干警的组织和纪律意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党性锤炼,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守纪律、讲规矩。完成了检察官等级套改,人员分类管理摸底等工作,为检察改革全面推行做好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实行干警“1+N”1]工作机制,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问题,也提升了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年初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个人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副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收入申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环节以上检察干警建立《廉政档案》。注重干警日常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发送廉政短信,使干警注重学习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五、强化创新创优,狠抓亮点工程

始终立足自身实际,把创新创优工作作为检察工作开展的助推剂,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以联席制度促司法公正。协调解决“侦、捕、诉”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就近年来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与旗森林公安分局进行沟通和交流,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依法打击犯罪,有效保护我旗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建成了集信息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检察办案技术用房,有效解决了我院硬件设施不达标问题。四是建设规范化检察室,发挥派驻检察室职能,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延伸到农村牧区,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年初以来,我院党组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积极协调,在我旗巴雅尔图胡硕镇建设标准化检察室,为农牧民提供法律咨询,建立健全检察工作联络员制度,实现了法律延伸工作的全覆盖,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五是积极服务全旗中心工作,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十个全覆盖”工程。出台了《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服务 “十个全覆盖”工程的五项措施》,注重预防警示教育,开展“十个全覆盖”专项预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内部防范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为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全旗“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

六、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公正行使检察权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旗人大报告工作、向旗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发放联络卡、寄送报刊杂志等方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建议和意见,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2]围绕上级检察机关整治重点,结合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和案件评查,着力整改了4项属于高检院、自治区院重点排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开展走访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的原则,健全完善了规范司法行为各项规章制度。为每一位干警建立执法档案, 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交往行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构建执法流程、执法责任、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体系,促进规范司法行为长效化。

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运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四个平台,全年共公开法律文书12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全面开通检察微博、微信、检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项检察工作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既是全体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也是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对各级各界的热心帮助与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刑诉法、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工作面临新挑战,检察人员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检察干警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基层院待遇偏低,难以留住人才,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多方支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今年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和旗委(扩大)会议、全区检察长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旗委提出的“一个高于、两个进位、三个翻番、四个率先”的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全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服务,全面保障创新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检察工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坚决惩治金融领域犯罪,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

(二)严格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扎鲁特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成效的新期待,严肃惩治职务犯罪,重点查办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工程、重要岗位和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生态环境、资源管理等领域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的渎职犯罪。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改革,推进司法规范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建立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

  四)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化思想引导。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协调高效、创优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使命和新的机遇,我们决心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和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1+N: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克服“案多人少”、新老交替断档等困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全院干警参与“1+N”工作机制。干警在做好当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由党组决定同时兼职另外一个或几个岗位工作。 

        2、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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