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扎鲁特旗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扎鲁特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举办关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类案的同堂培训。
此次培训由扎鲁特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袁宝辉主讲,扎鲁特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以及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助理参会。此次同堂培训,正是为了加强两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中,能够做到依法、公正、高效,提升高质效办案水平,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
此次培训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深入解读《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类案的认定标准、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侦查机关在查处案件时,对血样提取的鉴定、酒精含量认定等证据的收集,如何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检察机关如何对证据进行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从现场查处、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检警两部门如何高效衔接,确保案件办理的顺畅与公正。
通过分析近年来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类案的典型案例,交流各案的疑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执法与司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本次培训强调,一是要提升执法水平。侦查机关在查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类案时,要更加规范、高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二是要强化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要严格高效、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两部门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能够形成合力,确保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优质高效。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北桥北东侧500米 邮政编码:0291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